營業地跟實際登記地不吻合有關係嗎?
建議營業登記地收發政府公文需有人收件,否則經稅局查獲登記營業地無營業跡象(最常見的就是稅局寄公文給你結果無人收件被退件、或是鄰居檢舉) ,除了有罰則的問題以外還會被稅局要求遷址,最常見的狀況就是在外租賃倉庫,建議須有租賃倉庫合約做佐證外,營業登記地需有人收發文件或有人在此避免被檢舉喔!
朋友或家人願意無償提供房屋借我登記,請問我該注意什麼呢?
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,個人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,如經國稅局調查明確為無償出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,須依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。所得稅法施行細則也規定「他人」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個人或法人。
故這邊筆者給各位建議,即使是無償,出借人依然會有被設算為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的問題,建議公司&商行與出借人打租賃契約,租賃契約中另行載明使用坪數與租金金額,例:使用坪數一坪,月租金1500元,雖然租金低於當地行情,但因為實際的使用坪數範圍較小,且有租賃合約佐證。
公司或行號設立登記後,營業地的房屋稅跟地價稅、跟水電費的影響為何??
(1)水電費的部分:
如果有去水電申請變更抬頭,繳的水電費會依造營業用費率下去計算,雖然比較貴,但是有營業稅可以扣抵,如果沒有去申請變更抬頭,水電費計費費率不會改變,帳單上面的地址如果是登記地可以當費用入帳,但是不可以扣抵營業稅。
(2)房屋稅&地價稅:
地價稅為營業用稅率,房屋稅原則上會被核定六分之一為營業用稅率,原則上依據經驗,一年增加的稅金約1000~3000元之間,不過這個數字還是需要看地方的公告現值(如果是熱門地段稅金會比其他地方高,曾經看過在台北的精華地段的房屋稅稅單,試算下來的多出來的稅金比在外面的商務中心租賃還貴,所以對稅金想了解更深層的一步的話需要精準的計算以利方便決策),此數字並非絕對,如果想要了解自己的稅金大約會增加多少歡迎諮詢免費試算。
如果委任申請商行或公司的設立代辦,最後負責人去國稅局報到這部份方便代辦嗎?
負責人需親自至國稅局銷售稅股報到,無法代辦喔!
如果我的公司或行號申請使用發票了,原本的統編會改變嗎?
不會。
因為不想使用發票,我在同一個營業登記地登記兩個商行,分別揭露兩個不同自然人的賣場,這樣還需要開發票嗎?
只要在同一個營業登記地開設兩家商行或公司以上,稅局會主動調整成使用發票。
如果夫妻兩人登記不同的地址,獨自各開立一家行號,稅金的部份是分開計算嗎?
行號的營利所得,夫妻兩人申報綜所稅合併計算喔。
我與房東簽約與設立登記在租賃地,需要注意的的是?
詳之前文章的論述如下
公司行號設立後,負責人的健保如何處理?
(1)如公司行號負責人本身是兼職賣家,勞健保部份在正職的公司,此部份不受影響,無須退保的動作,也不會被健保局有所調整。
(2)如公司行號負責人本身是正職賣家,勞健保部份在公會,此時健保部份應主動成立健保投保單位,將負責人的健保加保至公司行號,如未主動加保,經健保局查核依舊會將負責人逕行拉回加保,且有補繳前面保費的問題。
(3)如公司行號負責人是正職賣家,離職後的勞健保不再公司內,且未到新公司就職與加保勞健保的情況下,健保局查核依舊會將負責人逕行拉回加保,須特別留意。
販賣產品時我要注意除了稅法以外,還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嗎?
(1)如經營特許項目,需申請特許執照,例如:販售醫療口罩應申請醫療器材特許執照。
(2)如經營食品、化妝品,需定期登錄如下
- 食品業者登錄。
- 化妝品登錄。
房屋登記網拍商號仍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,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呢?
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之營業人,以住家房屋作為營業稅籍登記場所,未僱用員工,未供辦公或存放設備及物品者,准按住家用稅率及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(台財稅字第10704004880號 令)。